关于我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收费标准公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2-30 16:09:17
为提高我校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优化资源配置,推进资源共享,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和《内蒙古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修订)》(内工大 校发〔2023〕10号)文件精神,各有关学院经过调研论证和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制定了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收费标准,经过一年多的开放共享实践,部分学院根据实际运行情况新增和调整了收费标准。经实验管理中心工作会议审核汇总,现对仪器设备收费标准(详见附件)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6日
若师生对收费标准有异议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实验管理中心(测试中心)实名反馈。联系人宋老师,电话:5610646,邮箱:dxyq@imut.edu.cn,地址:新城校区图书馆丙座三楼302-2。
实验管理中心(测试中心)
2024年12月30日
附件 内蒙古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收费标准(2024年12月).xlsx